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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大体育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

发布日期:2014-12-04 浏览量:

 

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严格贯彻各项教学规章制度,根据《山西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结合体院专业教学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分类  

教学事故是指在教学活动中,由于个人或单位的过失对学院、教师、学生带来一定损失和不良后果的行为。根据损失大小事故分为三级。  

一级:严重教学事故。  

二级:较大教学事故。  

三级:一般教学事故。  

二、教学事故的认定  

1.一级教学事故由主管院长会同各系、教务科落实事故原因报请学院研究核定处理。  

2.各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借口阻挠事故认定及处理过程。  

3.体育学院各类教学事故的认定表。  

4.除附表所列条款,如临时出现其他教学事故,由教务科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等级并报请学校研究处理。  

三、教学事故处理办法  

一、教学事故一经认定,将交由学院处理。处分分为: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态度恶劣者予以解聘,直至开除公职的处分。  

二、凡造成教学事故的责任人须写出书面检查,在适当的范围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  

三、凡受到处分的责任人,学校将以通报形式公布处理结果,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处理结果记入本人档案。对未构成教学事故,但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不记入档案。  

四、造成严重事故者,给予记过处分,扣除全年岗位津贴;造成较大事故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扣除一学期岗位津贴;造成一般事故者,给予警告处分,扣除2个月岗位津贴。对未构成教学事故,但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1个月岗位津贴。  

五、凡受警告以上处分的责任人,该学年考核为不合格,不得参加当年职称评定(解聘一年、推迟一年报考研究生、三年内不许外出进修)  

六、对于辱骂、殴打、寻衅闹事影响事故认定及处理工作者,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七、对于各单位内发生的教学事故,教务处将根据事故等级和数量在该单位教学工作考核项目中扣除适当分数,给予经济处罚。  

八、发生教学事故,给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触犯政治的追究其行政责任;违反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本、专科教学。解释权在教务处。

   

教学事故分类及等级认定表  

 

分类  

 

认定  

等级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立场的、违犯道德规范及不健康的内容。  

1  

教师辱骂、殴打或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  

1  

教师无故缺课或擅自停课。  

2  

未携带任何教案或点名册进入课堂执教。  

3  

教师主观故意提高或压低学生成绩。  

2  

教师未按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或未经批准擅自舍弃学期课程1/4以上。  

2  

试题出现重大错误。  

1  

教学不负责任学生反映强烈,经调查情况属实。  

23  

评卷教师涂改卷面成绩,有明显送分现象。  

23  

未按课程要求批改学生作业或开展答疑活动。  

3  

非班车原因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  

3  

教师在上课时携带通讯工具并发出讯号。  

2  

术课教师未着运动装进入术课课堂执教。  

3  

任课教师擅自调课或请人代课、或变更上课地点。  

2  

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泄漏考题。  

1  

 

 

 

 

有关人员擅自更改学生成绩或与事实不负的学习成绩证明。  

1  

监考人员对作弊行为视而不见、包庇。  

2  

监考人员离监考岗位或监考不认真,造成考场秩序混乱。  

23  

有关人员丢失试卷或成绩。  

2  

考试后教师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成绩。  

3  

登记考试成绩过程中,漏登、错登、漏报学生成绩。  

3  

未经教务科同意,更改教学计划。  

23  

主管部门对单位发生的教学事故隐瞒不报。  

2  

 

 

 

 

 

教师教学方法手段、组织教法不当,教学难度和训练强度超过有关规定,教学内容超过了学生的承受能力,导致学生发生意外。  

1.学生就医;  

2.学生住院;  

3.学生致残或死亡。  

 

 

3  

2  

1  

活动场地不规范、不平整;活动器械、设施安放不当,导致学生发生意外。  

1.学生就医;  

2.学生住院;  

3.学生致残或死亡。  

 

3  

2  

1  

教师上课擅自离开学生,导致学生发生意外。  

1.学生就医、住院;  

2. 学生致残或死亡。  

 

2  

1  

学生事前将身体情况向任课教师通报过,而教师没有引起重视甚至忘记,导致学生发生意外。  

1.学生就医;  

2.学生住院;  

3.学生致残或死亡。  

 

 

3  

2  

1  

故意损害教学设施、器材、场地。  

1  

管理员擅自职守或未及时开放教学场所、设备,影响正常教学。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