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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教学信息员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4-12-04 浏览量:

 

为了发挥我院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转变教育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充分听取学生对教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我院成立教学信息员队伍,加大我院教学工作的监管力度。为此,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信息员推荐条件和办法  

凡德、智、体表现良好,关心学院事业发展,热心学院教学改革的在籍学生均可担任教学信息员。教学信息员由教务科选拔,体育教育系4名,社会体育系3名,民族传统系3名,报学院核备案后,由教务科颁发聘书。教学信息员任期二年。  

二、教学信息员职责  

1.经常听取所在系、年级学生对本专业的教学管理、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积极参与校、院()的教改实践,密切注意教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广泛了解教改的信息和动态。  

3.按照院教学工作计划,调查、了解所在系、专业的教学工作情况和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  

4.通过特定渠道定期将所了解的信息、情况、经验、问题向教务科反映。特殊情况可不受时间限制,及时汇报。  

5.完成教务科委办的各项工作。  

6.教学信息员反馈信息可通过书面、面谈等形式进行。  

三、教学信息员的组织  

1.教学信息员由教务科负责组织、领导。  

2.教务科将在每学期定期召开教学信息员例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3.教学信息员的工作在课余时间进行,不影响正常学习。  

四、教务科将为受聘的教学信息员提供有关教学改革的学习文件、相关资料等,对教学信息员提供的有价值的调查报告与教学研究论文等,教务科将给予奖励,并向有关部门推荐。  

五、教务科将根据教学信息员的工作态度,工作业绩适当记入综合考评分。  

六、本条例自批准之日起实行。本条例由教务科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