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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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理论课课堂常规

发布日期:2014-12-04 浏览量:

 

一、教师上课必须带好教学文件,提前5分钟到达教室,保证准时上课。  

二、教师、学生服装要整洁,不得穿背心、运动裤头、拖鞋进入教室。  

三、学生应于课前进入教室,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四、上课开始时,班长喊“起立”,全体学生起立,并立正向教师行注目礼,待教师回礼后自动坐下。教师宣布“下课”时,学生仍随班长口令起立,教师回礼并离开教室后,学生方可离开座位。  

五、教师要认真做好学生考勤登记。  

六、教师和学生均不得将随身听、通讯工具等物带入课堂;不得在楼道、教室内吸烟和高声喧哗。不能在上课时间内接打电话、会见客人。  

七、未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得任意走动或出入教室,上课要专心听讲,保持课堂安静。  

八、教师提问时,学生应主动起立回答;学生有问题时,要先举手示意,经教师允许后再发言。  

九、上课时教师不得随意离开课堂或实验室。  

十、上实验课时要严肃认真,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如有损坏、丢失或发生事故,要及时向教师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对违反课堂常规的情况,教师和学生应向所属系(部)反映,由系(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处理。